| 处罚也需要从娃娃抓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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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陆瑛 文章来源:新闻广播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3 16: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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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开始,南京全市中学生(含职高学生)全面实行骑自行车许可制度。对于因路途较远确需骑车上学的,学生家长需先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交管部门对申请骑车学生的交通安全基本知识和骑车技能进行考核评估合格后,该生方可持卡骑车。
我们相信,南京中学生全面实行骑自行车许可制度是出于一种善意,这就是从源头抓起,保障中学生的出行安全。南京市区车多人多,交通情况复杂,如果没有一定的技能,没有起码的交通安全知识,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但是,让中学生申领自行车“驾照”出行,本来只是一项保障中学生出行安全的措施,偏偏又要给自行车“驾照”强加上了诸多莫名其妙的“处罚功能”。比如,有3起交通违法记录的,取消当年评选“三好”资格。交通违法自有交警部门处罚,与学生的学校表现何干?又比如,中学生骑车时,必须随身携带联系卡。就现行法律来看,本无骑自行车要申领“驾照”的规定。如果因此而受到处罚,这是不是违法?再比如,班级有20%以上学生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有20%以上学生不携卡骑车的,取消班级评优资格。这更是典型的“株连”式处罚。
如今有一句十分时髦的话,叫“人性化管理”,就是多站在被管理者的角度做好服务,而不是逆向的如何抓好处罚。应该说,自行车许可制度,是一种管理更是一项人文化色彩浓厚的服务。就中学生而言,也并无骑自行车恶意违规的本意。因此,在这方面,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乃至学校理当共同携手,将着眼点放在如何采取更多的服务学生出行的安全措施上,而不是放在如何处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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