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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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1 15: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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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记者侯奕、通讯员王川一: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的安排,会议听取了关于《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修改后,提请下次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对《关于提请将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初审意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根据刘中银、赵万欣、张岗山、刘振立、李占成的辞呈,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中银、赵万欣、张岗山、刘振立、李占成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李柳生、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高新区人大联络处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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