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成为交通肇事新源头 |
|
作者:姚红亮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5 8:05:30  |
|
本台记者姚红亮:
近几年,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增长。
由于电动自行车车速比自行车快,加上超大型、超豪华以及超速设计,客观上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市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方红袁说:“电动车因为不安全性和驾驶人员交通意识的差异,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月上升态势,我辖区今年以来每月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在20%到30%之间,以上月为例,我中队立案77起交通事故总量,有17起涉及电动车,占到所有事故的22%。”
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时速有20公里的,也有40公里的,要快、要慢都能调。记者对我市多家经销电动自行车商店进行调查显示,80%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都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加上驾车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事故多发自然难以避免。方红袁说:“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走快车道、违法载人是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电动车违法成本较低,我们交警部门最多对它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在制约措施上对于我们来说是有限的。”
目前油价上涨,并伴随着城市空间的扩展,选购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成为工薪族的实惠选择。为此,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海勇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要对电动车的时速作出规定,另外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生产厂家也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的时速来生产电动车,交警部门应该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违规处罚力度,驾驶人也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
|
|
| 新闻录入:zxl 责任编辑:zxl |
|
上一条新闻: 翻山越岭访村民 情真意切话脱贫
下一条新闻: 新安08二号环保风暴全面展开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