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政策2017最新: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可“先落户后就业”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于靖园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6  投靠入户-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退(离)休证(父母系退离休人员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或子女任一方稳定收入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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